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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医院关于转发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 校管课题临床专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2021-05-13 | 浏览:5678

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申报2021

校管课题临床专项的通知

 

各附属单位及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临床一线医护员工的科研能力,推动临床科研发展,现将2021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校管课题临床专项的申报通知发给你们,请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资助方向

课题应围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实践,聚焦临床诊疗中的实际科学问题,结合我省中医药工作重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病种的老中医经验传承、临床诊疗技术方案优选、临床有效制剂改良、适宜技术和诊疗技术优化、临床相关标准制定等方面研究 

二、项目管理及申报要求

1.项目旨在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临床科研水平,促进中医药临床基地建设,优化临床科研人才培养工作;

2.校管课题临床专项坚持“扶苗、培育”特色,兼顾扶持临床特色优势科室发展;侧重科研方法及能力锻炼,强调“聚焦问题、优化设计、有限目标、务实可行”,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不少于0.5万元,不超过3万元(经费由各单位自筹);

3.课题申报应加强选题优化,所申报课题研究方向已被立项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将不予以立项;

4.校管课题临床专项主要资助对象为副高职称以下(含副高职称)临床医护人员,优先资助初级职称人员;

5.目前有在研福建中医药大学校管课题临床专项的负责人均不得申报;

6.校管课题一般研究周期为2年,因特殊原因二年内未能结题者可申请延期一次,经批准最多可延期一年;若完成进度良好,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申请提前一年结题;

7.申报2021年校管课题临床专项,研究内容涉及人的项目均需填写申请表中“伦理委会员审查意见”部分,并加盖伦理委员会章,“伦理委会员审查意见”以附件形式附申请书后一并上交。

8.各单位申报的临床专项校管课题经单位筛选审核后,排序后报送校科研处,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经费资助

申报单位应落实相应资助经费,提交《临床专项校管科研课题经费配套承诺函》,协助做好课题管理工作。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将《2021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校管课题临床专项申请书》(系统下载为准)上传至福建中医药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kygl.fjtcm.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

请各单位将部门单位管理员的信息和申报科研人员的信息汇总至附件1(附件1请先于527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命名为医院+相关人员信息汇总表)。

申报一览表1份及经费配套承诺函报送科研处(均须盖医院公章),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fjtcm.edu.cn。命名方式为“医院名称+申报一览表”。请各单位详细参照“福建中医药大学校管课题临床专项形式审查要点”核对相关申报材料。我处将组织针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提交材料不予退回。

五、申报材料受理方式

申请书请于2021618日前上传至福建中医药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161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1013 

寄送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图书馆6楼(请使用顺丰快递寄送)

附:1.相关人员信息汇总表

2.福建中医药大学各单位限项名额

3.2021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校管科研课题申报一览表

4.福建中医药大学校管科研课题临床专项形式审查要点

5.2021年临床专项校管科研课题经费配套承诺函

 

科研处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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