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智能化建设部署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反恐怖督导检查整改通知书》(榕反恐办【2016】第4号)及《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反恐专项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通知》(榕反恐办【2017】第13号)精神,经2017年4月17日第8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我院智能化建设,我院智能化建设部署工作如下:
(1)视频监控系统要做到以下场所全覆盖:涉及医院大门及医院广场、风雨走廊、盐酸存储器(搬迁后)、医疗废物存储点(室内外)、楼层连廊,共需要23个监控摄像头,其中新增19个摄像头,利用旧摄像头4个。监控录像存储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2)广场音乐。在医院广场前安装3个室外音响,放于院前广场草丛中。
(3)一键报警系统。在收费窗口、门诊导诊台、病区护士站安装紧急报警系统,报警后立即通知保安室保卫人员。将门诊各楼层紧急报警系统汇总至保安室,同时完善住院部紧急报警系统线路,将先前住院部线缆买入广场地下,美化广场景观。在满足反恐要求下,新增预留一条线路至新大楼,用于新大楼后期消控中心。
(4)电梯五方通话。先预埋五方通话线路,后期交于基建科电梯五方通话使用。
(5)网络弱电系统。将原先布设好的光纤线路先放于基建科铺设的管道井中,待后期和路政协调后可以马路破路后将光纤铺设至综合楼内,同时保安室内监控管理需要一条网络线路。
(6)要预留监控、音响到线路端口,待新大楼建成、吸引、水池等拆除后,可以将这些线路直连接到这些地方。
以上广场智能化建设费用预算134990元,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由信息科按程序办理。
特此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
信息科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