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福州市中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院药品、器械、耗材、物资采购行为,坚决执行廉洁行医“九不准”规定,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我院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召开廉政工作专题会议,与医药(械)、物资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廉洁协议书,60余家供应商代表到会。会议由党委书记高云鹏主持,药剂科、总务处、设备科、检验科、政治处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高云鹏书记向与会代表传达了《福州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强调治理医药等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高书记重申了我院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方面采取的三大措施:一是建立本单位的《诚信供应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销售代表的管理,对查实确有行贿行为者,对其经营产品采取停用、禁入的惩戒措施;三是对被清除出《诚信供应商目录》后,采取变更注册事项、重新注册等形式改头换面的供应商,拒绝重新纳入目录。高书记强调,各药品、器械、物资配送企业要廉洁自律、诚信销售,遵守职业操守,保障药品、医疗器材、物资的质量,保障医院的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为医院树立风清气正的氛围,进一步规范各自销售行为,防范于未然。
接着,医院与医药(械)、物资配送企业签订了购销廉洁协议书。高书记指出,通过签订购销廉洁协议书,用协议来规范双方的购销行为,是从源头上遏制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措施,是保证医药(械)、物资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是维护患者、医院和供货商三方利益的有力举措,希望双方严肃对待,信守承诺,遵守合同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做好购销工作,保障医院的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为医院树立风清气正的氛围。
组织召开医药(械)、物资配送企业廉政工作会议,是我院防控医药购销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参加会议的供应商代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营销活动中,要认真遵守协议条款,廉洁营销行为,共同加强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